幫人提款,成了詐欺犯? 成了詐欺車手怎麼辦?+ 查看更多
幫人提款,成了詐欺犯? 成了詐欺車手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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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1-09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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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手通常是在詐騙集團騙取被害人金錢後,負責取款的人,有的是與被害人直接接觸收取贓款,有的則是持被害人的提款卡到提款機進行領款,進而將款項交給「收水」、「水車」、「水房」的其他詐騙集團成員。
但實務上很多車手在一開始甚至不知道自己在犯罪,或者遭詐騙集團以收取「博奕」款項等名義誘騙年輕人去作車手,也更不清楚犯罪集團對被害人的詐欺手法是什麼,只是把領款的行為,視為一種「打工」,來換取少量金錢,經常是經濟條件不佳、未成年或社會新鮮人遭到詐騙集團利用做為車手。
那麼,車手會有那些法律責任與迷思呢?
一、我不知道是車手,只是單純幫人領款,有罪嗎?
一、我不知道是車手,只是單純幫人領款,有罪嗎?
答案是:幾乎都會判有罪。
因為在實務上,院檢都會質疑一個具有通常智識能力的人,對於幫忙提款、幫忙收錢,就有錢領,這麼「好康」的事情,難道都不會質疑是在做不法的事情嗎?大部分的車手即使一開始真的不知道,甚至到最後被抓才知道自己是車手,但也都會很老實的說他們在提款的過程中確實曾質疑過,因此被認定為是詐騙集團的車手,並且參與了整個詐騙行為的一部分工,屬於加重詐騙、洗錢罪的共犯,不僅只是詐欺的幫助犯。
二、只要就我拿到的錢賠給被害人就好?
車手多是非集團核心的人所擔任,在被查獲犯罪時,也無法供出上手,甚至連引薦自己成為車手的人都已消失無蹤。這時整個案件就只有車手一人被捕,很有可能需要就被害人被騙的金額,全部賠償。縱使有其他共犯遭查獲,但被害人仍可請求犯罪集團全部成員為連帶賠償,可以選擇對其中一人或數人請求一部或全部的賠償,因此也可能會被求償全額。
三、若車手是未成年,又沒薪資收入,就沒有關係了嗎?
三、若車手是未成年,又沒薪資收入,就沒有關係了嗎?
許多車手都是未成年的學生,因為少不更事,遭到詐騙集團利用,此時他們父母即法定代理人需與未成年車手共同負擔損害賠償責任,一起賠償給被害人。而且車手提領的報酬經常只有數千元不等,但若不小心成為了詐欺車手,不僅需負擔數十萬至數百萬的損害賠償,還因此讓自己涉犯刑事詐欺、加重詐欺、洗錢防制法、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刑事責任,實在是得不償失。
---法條依據---
◆刑法第339條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
◆刑法第339-4條:「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:
一、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。
二、三人以上共同犯之。
三、以廣播電視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,對公眾散布而犯之。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
◆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:「發起、主持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;參與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但參與情節輕微者,得減輕或免除其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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