吸毒被抓,還有緩刑的可能---戒癮治療+ 查看更多
吸毒被抓,還有緩刑的可能---戒癮治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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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2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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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目前實務見解,將施用毒品的人當作是病患,所以不是直接科處刑罰,而是以觀察、勒戒和強制戒治等方式讓行為人戒除毒癮,但觀察、勒戒和強制戒治也是一種人身自由的拘束,需要進入勒戒處所,經常會影響原本穩定的工作及家庭生活。
因此還有另外一個處理的方式,不需進入勒戒處所觀察、勒戒,而是給予行為人緩起訴,並在指定期間與特定醫療院所自費進行戒癮治療流程,定期向觀護人室、毒防中心以及指定單位報到或完成特定課程,以透過醫療的方式,停止對毒品的依賴,此即所謂的戒癮治療,透過此方式可以讓行為人不至於因此進入勒戒處所觀察、勒戒,導致失去一段時間的自由。
所以行為人如果吸毒被司法機關查獲時,應盡快委請律師代寫聲請戒癮治療的書狀,極力向檢察官爭取要戒癮。
很多吸毒者被查獲後,經過檢警訊問並經釋放後,突然就收到一張法院命令要進入勒戒所進行觀察、勒戒的公文,原來是檢察官向法院聲請,裁定行為人要進入勒戒處所觀察、勒戒,此時行為人不只需喪失一段時間的自由,更可能因此失去工作,而影響家庭的經濟來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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